非住宿制家政服务员收费标准: 非住宿服务员服务费是在住宿制服务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住宿费400元/月。 用户免费提供服务员一日三餐及日常生活用品、每月为服务员购买公汽月票一张。 特别项目收费标准: 1、非中国籍的用户服务费增加100元/月; 2、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,每增加1平方米,服务费另加1元/月; 3、用户常住人口在5名以上者,每增加1名,服务费另加30元/月; 4、家住北京市五环以外的用户,服务费另加20元/月。